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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旅遊局
 

 

簡 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簡稱"國家旅遊局"),是國務院主管旅遊工作的直屬機構。主要職能:    

(一)
統籌協調旅遊業發展,制定發展政策、規劃和標準,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並監督實施,指導地方旅遊工作。

(二)制定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國家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指導我國駐外旅遊辦事機構的工作。  

(三)組織旅游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休閒度假。監測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協調和指導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  

(四)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組織擬訂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五)推動旅遊國際交流與合作,承擔與國際旅遊組織合作的相關事務。制定出國旅遊和邊境旅遊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審批外國在我國境內設立的旅遊機構,審查外商投資旅行社市場准入資格,依法審批經營國際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審批出國(境)旅遊、邊境旅遊。承擔特種旅遊的相關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製定赴港澳台旅遊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對港澳台旅遊市場推廣工作。按規定承擔大陸居民赴港澳台旅遊的有關事務,依法審批港澳台在內地設立的旅遊機構,審查港澳台投資旅行社市場准入資格。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旅遊人才規劃,指導旅遊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製定旅游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並指導實施。

(八)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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